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对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晋办发电〔2015〕 18号)和《关于在全省开展陈规陋俗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晋办发电〔2015〕20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督促领导干部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带头移风易俗、抵制不良风气,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着力解决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顶风违纪问题,切实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二、整治范围和任务
(一)整治范围
全校处级以上(含处级)领导干部。
(二)整治内容
1.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
机敛财等行为;
2.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人员参加等行为;
3.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通过分批宴请、分地宴请等隐形方式变相大操大办等行为;
4.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使用公务用车等行为;
5.办理生日、乔迁、升学等喜庆事宜,邀请亲属以外人员参加等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2015年4月3日一5月31日。
四、具体要求
1.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党总支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学习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规定(试行)》(晋办发〔2010〕18号)、《中共山西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细则》(试行)(〔2011〕第21号)和晋办发电〔2015〕18号、20号通知精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从学校文件下发时间2011年12月6日算起),重点检查:本单位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公示、监督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本单位党组织负责的备案和管理工作是否规范;是否有不按规定报告或故意隐瞒不报等情况。
2.对自查出的管理方面问题要在4月20日前进行上报并及时整改。对未按要求上报或报告与实际不符的,个人要如实补填《领导干部办理婚嫁(或丧葬)事宜报告表》并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原因。
3.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员工自觉抵制婚丧嫁娶、喜庆活动中的大操大办,随礼风泛滥、彩礼钱过重、陈规陋习盛行等行为,倡导婚事雅办、丧事简办、节俭操办,努力做新风正气的主动传播者和自觉实践者。
4.纪委监察室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该报告而不报告、该公示而不公示、该监管却监管不到位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当事人或监管者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党内警告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纪委监察室受理举报电话;7018627;电子邮箱: jjwb@sxu.edu.cn。
5. 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党总支要于5月20日前,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报送校纪委办公室(联系人:董越娇)。
附件:
1、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规定(试行)》
2、《中共山西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细则》(试行)
3、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对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
4、《关于在全省开展陈规陋俗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5、撰写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具体要求
2015年4月3日
中共山西大学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