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化改革创新 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大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梁晓旭
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目前,改革由最初的自下而上积极探索为主,转入以自上而下贯彻执行为主。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以党中央精神为标尺,明确了把改革做深做细的具体方案,彰显了把改革进行到底的政治定力。我们要始终做到“三个牢牢把握”,进一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牢牢把握目标方向,切实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根本保证,深化改革必须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一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实施改革事项,首先要学深悟透党中央的理论政策,精准把握战略意图;破解改革难题,最重要的是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找方法、找答案;落实改革措施,必须及时向省纪委监委和市委请示报告,保证党的决策权、审批权和监督权。二要聚焦首要政治任务。运用改革成果、发挥制度优势,最终要落到具体工作上。纪检监察机关要清醒认识担负的特殊使命,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原则和首要任务,在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的同时,把政治监督摆到突出位置。比如,当前要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最重大的政治任务,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省、市防控措施不折不扣落实。三要健全各项保障制度。推动改革的过程中,所有工作都要指向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紧制度笼子。大同市委推行“两级三责法”,深化制度创新、逐步形成共识,我们要以此为抓手,协助修订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完善反腐败领导小组工作职能职责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推动党的领导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牢牢把握路径措施,一体推动、落实“三项改革”任务。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必须全面对标对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严格做到“按图施工”。一要巩固已有工作成果。去年以来,大同市纪委监委以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为遵循,通过深化领导体制、深化运行制度、深化监审衔接、深化审理机制、深化派驻改革、深化基层监督,在改革中积极探索实践,形成一批制度成果。下一步,重点要以贯彻落实监察法实施条例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机制。二要抓住统筹这个关键。要树立系统思维、全局思维,把“三项改革”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重点落实好“两为主一报告”“三为主一报告”,监察体制改革重点把握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重点完成市、县两级派驻机构改革任务,推动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三要着力破解重点难题。改革中,纪委监委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必须学会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用马克思主义矛盾论指导实践。特别是要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紧盯“关键少数”,从监督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离任审计、日常监督评估等制度执行情况入手,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牢牢把握综合效能,发挥好纪委监委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治理体系具体到依规治党、依法治国,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释放改革活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要坚守政治机关定位。纪委监委把政治属性作为第一属性、根本属性,必须把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深化改革、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特别是要站在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二要强化专责机关站位。要把协助职责与监督职责贯通起来,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引导推动其他各项监督形成合力,构建起对权力的制约网络;要促进执纪执法有效对接衔接,不断完善“四个全覆盖”监督格局,使监督体系有机融入国家治理体系;要把“四种形态”“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落实落细,实现监督规范有序、精准有效。三要做到自我革命到位。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我们的主责主业内涵外延发生很大变化,必须持续深化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三转”,这是自我革命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不论理念思路、职能职责、方式方法,还是工作对象、工作重点、工作标准,一切都要着眼于高质量发展,使工作效果与党和人民的重托始终同频共振。
专题专栏
学习贯彻省纪委全会精神
【贯彻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梁晓旭:持续深化改革创新 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2020-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