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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确保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2021-04-01

各分党委、校内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推动廉洁文明过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稳定、作风建设、疫情防控常态化的主体责任。通过集中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规定、重申“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加强廉洁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要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自觉抵制“四风”,带头转作风、树新风,增强党性修养,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在文明祭扫、安全祭祀、移风易俗、节俭治丧方面做表率,以实际行动做文明新风的践行者和引领者。

二、抓住重点问题,严格执纪问责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紧盯以下九个方面的重点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1.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2.“私车公养”,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等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费用;

3.在祭扫中铺张浪费,以立碑、周年祭等名义大操大办;

4.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

5.借祭扫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接受其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

6.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或以学习教育、考察调研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7.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8.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9.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福利。

三、加强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监督管理。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通过拓宽举报渠道、加强部门联动协作、深入明察暗访等方式,形成上下贯通的监督合力,对不知敬畏、顶风违纪的严查快处、公开曝光,对问题频发、失职失责和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的严肃问责。

举报电话:0351-12388

举报邮箱:http://shanxi.12388.gov.cn/或jjwb@sxu.edu.cn

特此通知

中共山西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山西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
邮编:030006
电话:0351-701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