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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必自腐 而后虫生"---海关总署原副总署长王乐毅的忏悔

2010-08-10

  按:王乐毅,男,1942年6月出生,1973年入党,1986年9月至1993年8月先后任哈尔滨、南京、大连海关关长,1993年8月任海关总署副署长、党组成员,1998年10月机构改革后任海关总署副署长。2001年3月8日,因其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徇私枉法,被开除党籍,3月28日被开除公职。2002年9月,被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王乐毅有期徒刑13年。
    王乐毅的主要违纪违法问题是:
    一、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53万余元。1995年12月至1997年7月,王乐毅先后收受深圳惠威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改清(因涉嫌犯罪已被捕)送给的5万元人民币、4万元港币、1000美元和价值2.5万元人民币的物品。1997年上半年,在王乐毅知晓的情况下,杨改清为其长子和三子办理赴港单程证,此后还送给其长子17万元港币。应杨改清的要求,1997年3月王乐毅给九龙海关打电话,明令对杨购买罚没汽车给予大力支持,之后杨改清买到54辆整车及一批汽车主要配件。1998年3月,在王乐毅的干预下,杨改清公司被福州海关查扣的涉嫌走私的货船被放行。另外,自1994年以来,王乐毅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办理免税审批手续、建保税仓、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等,王本人和在他的知情下其妻子、儿子收受现金和贵重物品共计约23万元。
    二、非法占有国家和他人财物63万元。1996年下半年,王乐毅让北京一家公司的郭某为其装修海关总署分配的住房,王只付了5.3万元,少付23.3万元。之后,王乐毅应郭的要求,通过天津海关为其低价购买一辆罚没轿车。1999年底,王乐毅个人在大连市购买一套价值130万元的商品房,让大连海关为其支付40万元。
    三、收受礼金及贵重物品折合人民币29万元。1994年至1997年,王乐毅先后收受海关下属单位及有关人员所送礼金2.8万元人民币、1.1万元港币、1000美元及价值24.2万元人民币的贵重物品。
    此外,王乐毅还有支持其子违法经商谋取利益等问题。
    王乐毅身为海关总署副署长,分管打击走私工作并任全国打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本应恪尽职守,严格执法。但他却私欲膨胀,在金钱的诱惑和私利的驱使下,滥用职权,干扰下属海关正常执法,甚至指使下属海关为走私犯罪分子提供便利条件,大肆收受贿赂和有关人员送的巨额礼金及贵重物品,利用职权非法占有国家和他人财物,采取多种手段为妻子、儿子谋取私利。王乐毅的违纪违法行为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影响极坏,是一起执法部门领导干部徇私枉法、以权谋私的典型案件。现将王乐毅在审查期间的反思和检查摘录如下:
......
    我怀着万分悔恨的心情,在组织上对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还没处理之前,向党说说心里话,反思和检查自己所犯的严重错误和罪行。
    从调查到现在,我的思想经历了一个痛苦而复杂的变化过程,从最初感到委屈,逐渐感到问题严重,万念俱灰,消极等待处理。后来经过调查组的帮助和教育,特别是在我心脏病严重、心力衰竭的情况下,中纪委领导及时决定送阜外医院住院治疗,请专家会诊,花重金为我安装了心脏起搏器,挽救了我的生命。同时,调查组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以及对我生活的关心照顾,都使我感受到了党的关怀和温暖,促使我要正视自己的问题,端正态度配合调查组的工作。现在我已认识到自己问题的严重性,不是一般的错误,而是严重的违纪违法,堕落成为一名可耻的腐败分子,葬送了自己的一生,毁掉了自己幸福的家庭,给海关事业造成重大损失,损害了党的干部队伍形象。我向组织诚恳表示,不管将来我受到何种严肃的处罚,我都不怨天尤人,完全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回顾自己参加革命38年,入党28多年,是党组织把我由一名农村孩子逐渐培养成高级干部。尤其近10多年,先后三次大跨度调动我的工作。让我经受锻炼和考验,担任哈尔滨、南京、大连海关关长,1993年调我任海关总署副署长,分管打击走私、财务基建、机关后勤和党务工作。我深深认识到,没有党的培养教育、信任和支持,就没有我的今天,我的一切都是党给的。因此,多年来,不管是在基层海关还是在海关总署,我都怀着对党无比热爱、无限忠诚、无比感激的心情,勤勤恳恳,严于律己,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遗憾的是,近几年没能很好地保持晚节,在一片赞扬和奉承中变的飘飘然,满足于整天忙忙碌碌,自我感觉良好。不知不觉地放松了学习,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再过几年就退休"的错误想法,"不思进取,贪图享乐,骄奢淫逸"的思想在自己身上滋长起来,谦虚谨慎、克己自律少了,想房子、孩子和个人的事多了,导致自己犯了严重的错误和罪行,滑到腐败的泥坑中。
    一是没能坚持严格自律,廉洁奉公,从不拘小节开始,成为腐朽庸俗作风的牺牲品。到北京工作后,开始能自觉做到送礼不要,请客不到,不参加公款高消费,并注意不与工作对象密切往来。后来由于受社会上存在的庸俗作风的影响,自己又没处理好"友情和原则"的关系,对过去在一起工作的老同事、老部下来总署办事时,给我带来的烟酒和土特产由不收到盛情难却地收下,逐渐发展到基层单位的领导和我分管的业务部门的同志送给我的也收下了。收受的东西由烟酒、土特产发展到手表、工艺品等。有时,自己也感到,收大家送的东西,违犯廉政规定,要严肃地拒绝。可是又经不起大家"盛情",还是继续地送下去,慢慢地我就对腐朽庸俗风气在海关系统的反映和表现,由不习惯到习以为常、熟视无睹,不是去坚决抵制和建议党组采取措施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而是随波逐流,甚至推波助浪。因此,对海关系统存在的腐朽庸俗作风长期得不到纠正,我是负有重大责任的,想起来非常痛心。更为严重的是,对有的海关领导已经被走私分子拉下水,把他们收受的不义之物转送给我,也没察觉。久而久之,日积月累,到底收了多少东西,都是什么东西?心中无数。自己更没能认真地思考一下,他们送给我的东西,都是哪里来 的?目的是什么?这样收下去的后果是什么?反而觉得自己群众关系好,关心的人多,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次调查中,经调查组清点,自己大吃一惊,直冒冷汗,几年来我收受的物品品种多,累计起来价值大,收刮了大量民脂民膏,说明我已头脑发昏,麻木到何种程度。
    古人说:"不矜细行,终累大德"。事物的变化由量变到质变,我就是从"不矜细行"开始,不拘小节,一步一步由量变到质变走向了腐败。如果当时能意识到这一点或者得到忠告,及早悬崖勒马,决不会落得今天这样一个淹死在酒里,烧死在烟里,压死在不义钱物里的可悲下场。可惜后悔晚矣。
    二是私心作怪,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导致腐败。江总书记说: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把它当作自己和家庭成员谋取私利的手段。回顾自己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过程,对总书记的批示体会更为深刻:是用权为公,为人民谋利益;还是用权为私,为自己和家庭成员谋利益,这是区分廉政和腐败的试金石。过去,自己一心扑在工作上,就有成绩,大家就拥护。反之,以权谋私,就违纪违法,犯罪,这也是我变为腐败分子的重要原因。
    首先,没有把握好解决孩子就业问题。我有三个儿子,由于工作几次调动,我都是单身赴任,没有顾得上管他们,所以孩子们的学习成绩都大幅度下降,没一个考上大学的。尤其当双胞胎儿子中专毕业面临就业困难时,他们埋怨我不关心,促使我放弃了原则,一方面亲自出面找大连市政府领导帮忙安排了孩子的工作,一方面利用工作关系找熟人想办法,托某部的关系公司经理把二儿子带到美国在他家住了半年多,免费读高中,由人家提供费用,后得肝炎又回来了。另外两个儿子通过杨改清于1997年春天以外派情报人员的名义办理了赴港单程手续。杨又为大儿子在香港建立了所谓有固定收入的银行帐户,以便获得永久居住的身份。当我听到儿子在香港发大财的传说后,立即让儿子通知杨把帐户撤掉,杨虽然把帐户撤了,却派人把撤户的钱送给了孩子,当我让孩子把钱退给杨时,又到处找不到他,儿子就以送钱人的名字存到了大连银行,并说,如果有人发现检查时,就说他们让代存的,不查就得了。我同意了这个非常错误的意见,造成收受杨17万港币的严重违法行为。
    其次是在住房问题上特殊化。过去,在住房问题上自己一直能做到先人后己,结婚好几年都与父母兄弟姐妹住在一起,毫无怨言。江总书记说:有的人感到自己快退下来了,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认为可以抓紧捞一把了,不然就没机会了,结果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这几年,我就变成了这样的人,自己感到多少年来为解决所在海关和全国海关的办公条件、职工宿舍操了不少心,出了不少力,现在快退休了,想把自己的住房解决得好一点。结果,只顾自己住得舒服,不顾造成不良影响,丢掉了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更忘掉了共产党员应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高尚品质。
三是缺乏政治敏感性。丧失警惕性,上当受骗,被糖衣炮弹打中,严重违法犯罪。自己从事海关工作一辈子,知道海关工作的重要性,把守国家经济大门,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海关人员是国家经济大门的守门人,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随时防范和打击国内外不法分子对我国进行的政治经济破坏和文化渗透,我本身又是分管打击走私工作的,更要注意这一点。6年来,虽然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我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败与反腐败斗争的尖锐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对当前走私分子的新特点、新动向研究不够,因而政治敏感性不强,警惕性不高。没想到一些有特殊背景的公司和企业、特殊身份的人,也在大搞走私违法活动,甚至腐蚀拉拢党政干部和海关人员协助他们搞违法活动,结果受骗上了当,也没发现曹秀康、杨前线、赵玉存等海关关长被他们拉下水,中他们射向自己的糖衣炮弹,既帮助他们办了想办的事,又收受了他们送给的西服、项链、钱财等,致使自己严重违法犯罪。我由一个比较好的干部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成为腐败分子,尽管有很多客观原因和受社会上存在的庸俗作风影响,但根本原因还是自己造成的,正如江总书记所说:内因是事物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对我来说,确实如此。如果我在上面那几个方面把握住自己,时时刻刻用党员标准、党的纪律、党的领导干部准则严格要求自己,经常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决不会发生今天这种事情。归根到底,还是因为没有真正做"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造成的。惨痛的教训使我认识到,任何一个人,不管其职务多高,资格多老,如果不坚持"三讲",最后发展的结果,必然犯错误。不讲学习,理想和信念就树立得不牢。不讲政治,必然迷失方向。不讲正气,作风必然腐败。因此,每一个革命同志,都应吸取这个教训。
    再一次向党谢罪!
    海关总署原副署长王乐毅,执法犯法,放纵走私,大肆受贿,不择手段为妻子、儿子谋私利,完全背离了党的宗旨,丧失了党的高级干部应有的道德水准和党性原则,走向了党和人民的反面,我们应从中吸取深刻教训。
    "勿以恶小而为之"。从王乐毅的反思中我们看到,他的堕落是从"不拘小节"开始的,由起初的"送礼不要,请客不到"到"盛情难却"地收下,进而"习以为常,熟视无睹",一步步走向腐败的深渊。可见,不节不小,一旦放松了警惕,不节很可能酿成大祸,悔之则晚矣。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应每日"三省吾身",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避免"淹死在酒里,烧死在烟里,压死在不义钱物里"的可悲下场。
    权力是柄"双刃剑"。用权为公,为群众谋利益,就会得到人民的拥护;反之,以权谋私,就会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和人民群众的唾弃。王乐毅便是一个极好的例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江泽民同志向全党同志提出"三个想一想",即"参加革命为什么?现在当官做什么?将来身后应该留点什么?"这三个问题是解决世界观、人生观和权力观的重要问题,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当想清楚,弄明白。要懂得"为官一阵子,做人一辈子"的道理,努力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王乐毅等一些领导干部,利用权力,倾心为子女做出安排,谋取私利,可谓用心良苦,到头来却落得个丢官罢职、深陷囹圄,给家庭、子女带来了极大的伤害。江总书记曾用"国计已推肝胆许,家财不为子孙谋"来告诫全党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绝不能干为了家财传世而以权谋私的事。古人亦有"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益增其过"之说,我们共产党人更应该给子孙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留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他们自食其力,接好革命的班。

(本文摘自《中纪委党风廉政教育参考资料200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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