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学习园地 » 要文快读
金银焕同志在省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04年2月8日)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总结2003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明确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要求,研究部署2004年的任务。
    一、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简要回顾
    过去的一年,我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带领全省干部群众,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人民生活继续改善,全省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成效。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巩固中提高,在创新中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在维护大局、促进发展上有新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履行职能,发挥作用,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一是严肃查处干扰改革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深入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发现案件线索,完善案件协调制度,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加大办案工作考评力度,查办案件工作继续保持良好态势。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0189件次;初核案件线索11248件,立案10424件,结案 10353件;处分10410人,其中地(厅)级8人,县(处)级392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1.84亿元。同时,认真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处理信访积案,调处越级上访、群体上访事件,既发现和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又促进了全省的社会稳定。二是着力创优经济发展软环境。按照省里的部署和要求,各地、各部门把“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作为重点任务加以落实,许多市县成立了软环境治理工作机构,扎实开展行风评议和效能监察工作,大力推进省直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建设,为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行业新风、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是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在抗击“非典”斗争中,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执法,确保了政令畅通,确保了重要保障;开展建设工程项目、退耕还林、环境保护等重点执法监察,纠正违规资金1.86亿元;整顿土地市场,完善±地有偿使用制度,全省国土收益45.5亿多元;参与煤矿安全整治及停产整顿工作,严肃查处了多起重特大责任事故。
    (二)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有新突破。坚持执政为民,维护群众利益,整治突出问题,各级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一是扎扎实实开展“三项治理”工作。由于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清车、清房和制止奢侈浪费工作进展顺利。清车工作成效明显,全省清理纠正各种违规小汽车7432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不断深入,“三限”政策和“一费制”的要求得到较好落实;大力整治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积极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全省通过集中招标采购让利于患者5100多万元;治理公路“三乱”、减轻农民负担以及治理整顿党政机关报刊等重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严格规范从政行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系统,实行“三项廉政谈话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促进了各级干部廉洁自律。一些市县实行职务消费“公示制”、“限额制”、“包干制”等管理办法,推动了职务消费管理制度的改革。四是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以“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主题教育为重点,不断拓展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整合教育资源,构建宣教大格局,深入开展向郑培民、梁雨润学习活动和“读一套廉政书籍、组织一次演讲大赛、观看一组电教片、讲一堂廉政党课、组织一次党纪政纪条规知识测试、创建一批廉政教育基地、组织一次廉政宣誓”的“七个一”活动。通过廉政文化建设,选树先进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在抓源治本、工作创新上有新进展。紧紧抓住对事权、财权和人权的监督制约这个核心,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坚持取消审批项目、规范审批权力同政务公开、效能监察、行风评议相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全年共取消审批项目373项。坚持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与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相结合,积极开展省本级国库集中收付试点工作,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坚持实行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与加强对干部行政行为、经济行为的有效监管相结合,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四项制度”进一步落实,“三务公开”制度不断深化。在推进制度创新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反腐倡廉理论政策研究工作,开展了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大讨论,在深化教育、创新制度、强化监督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完成了一批研究课题,形成了一批优秀成果,带动了工作实践创新。
    (四)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有新举措。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龙头工程,常抓不懈。一是各级党政一把手的责任主体意识明显增强。省委主要领导带头落实责任制,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为各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出了表率。省政府换届后,对政府组成部门和办事机构6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和廉政宣誓,并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为促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责任考核体系和机制进一步完善。修订规范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出台了纪检监察系统、纪委监委机关内部及派驻机构工作考核方案,健全和完善了工作考核体系。省和各市 (地)四大班子领导亲自带队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加大了责任制的落实力度。三是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工作效果明显。各级、各部门紧密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在全面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的基础上,紧紧抓住本地、本部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整治,尤其在“三项治理”、查办案件、纠风执法、源头治理等重点工作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政治效果。
  (五)在省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上有新进步。按照胡锦涛同志关于牢记“两个务必”、转变领导作风的要求,省纪委常委会既注意自身建设,又注重改进机关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和各项党内监督制度,保持了思想上的统一,政治上的清醒,作风上的务实。二是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了常委会的工作制度。在重大决策、干部选拔任用等问题上,都坚持做到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定。通过调整常委分工,加强相互协作配合,常委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三是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狠抓工作落实。积极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主动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在反腐败重大决策和重要任务的落实上,通过建立专门领导组和完善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等方式,明确分工,沟通信息,加强督促检查,解决存在问题,保证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四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紧密联系机关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加强对新调入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办案人员学习整顿,进行办案纪律教育、执纪为民教育;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严格工作检查与考核,机关面貌发生了新的变化。加强省纪委常委会的自身建设,离不开省纪委委员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希望大家对常委会进行监督。
  回顾2003年的工作,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一些行业和部门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比较严重;一些党员干部铺张浪费、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仍然突出。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纪检监察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认真加以解决。
    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要求
    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更加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既为我们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机遇和条件,也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挑战和考验。从反腐败形势看,我省同全国一样,经过多年的努力,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得到一定遏制,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进一步增强。但也要看到,由于我们正处在经济转型、体制转轨的历史时期,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表现出易发多发的特点和规律。因此,必须着眼于我们所处的历史阶段、所承担的改革发展的历史任务,着眼于党风政风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坚定不移地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要按照“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取得反腐倡廉更大实效方面,有所作为、有所创新、有所突破。为此,要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反腐倡廉工作,坚持以下基本要求:
    ——牢固树立促进发展的观点。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解决所有问题包括党风政风问题的基础。对于我省这样一个内陆省份来说,加快发展尤为重要。经过多年的努力,全省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当前全省人民正在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任务,加快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给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更加自觉地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努力将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发展的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必须更加自觉地深入市场经济领域,及时发现和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妨碍改革和建设的突出问题,加强廉政建设,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体系的完善,优化发展环境;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反腐倡廉,激浊扬清,预防和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实现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促进我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牢固树立服务群众的观点。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它直接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就必须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反腐倡廉的工作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合法权益;必须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情怀,为人民群众全心全意办好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妥善解决改革过程中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和干部作风建设,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进一步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牢固树立改革创新的观点。创新是我们的工作和事业保持勃勃生机的源泉和动力。我们党反腐倡廉的历程,就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发展过程。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我们必须把继承和创新结合起来,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实现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必须自觉适应时代要求,努力做到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工作手段和工作水平的与时俱进;必须正确把握国内外形势、社会环境及党员干部思想的新变化,深入研究反腐倡廉的新课题,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不断丰富和发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和形式。要进一步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要立足教育,增强有效性和针对性;要健全制度,推动反腐倡廉法制化;要强化监督,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把教育、制度、监督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发挥惩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整体效能。同时要善于把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借鉴一切反腐败的有效做法,不断开创新局面,总结新经验,取得新成效。
    ——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观点。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求真务实,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以贯之的科学精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人应该具备的政治品格。我们党建设和发展的历程表明,求真务实是党的活力之所在,是党和人民事业兴旺发达的关键之所在,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实效的根本所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作风,在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同时,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要继续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形成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承担领导责任,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要坚持反腐倡廉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自身要清正廉洁,还必须敢抓敢管,带头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要自觉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改进领导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反腐倡廉重大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
    三、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新的一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反腐倡廉五年工作目标的重要一年。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以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的“六个坚持”为基本思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从严治标、惩治腐败,又要着力治本、预防腐败;既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又要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既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又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政治保证。
    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更加自觉地担负起各自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统一领导是核心,党政齐抓共管是关键,纪委组织协调是保证。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责任制,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领导班子的正职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把自律与他律、教育和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使教育、制度、监督统一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发挥三者互动的整体效应。
     一要强化教育,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坚持和完善“大宣教”格局,不断创新教育内容和形式,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江泽民反腐倡廉重要论述,重点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权力观、政绩观的教育;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学习教育;继续开展向郑培民、梁雨润学习活动。教育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八项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二要抓好专项治理。继续推进清车、清房和制止奢侈浪费“三项治理”工作。清车工作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清房工作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坚持教育、纠正、查处并举,力争在6月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一方面坚决纠正违规多占多购住房问题,一方面要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禁止机关部门以单位名义兴建职工住宅。继续狠刹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歪风,积极推动党政机关通讯工具、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及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改革。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等问题。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要对领导干部执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三要强化党内监督。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公职人员行为失范。以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基础,实行“五项制度”推进“一项改革”,即实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述职述廉制度,积极配合中央巡视组搞好巡视工作,建立省委巡视制度,推进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的改革。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实现党内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
    (二)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加大惩处腐败的力度。
    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日趋复杂,作案手段更加隐蔽迂回和多样化,群体作案增多。因此,必须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惩腐败分子。
    一是深入重点领域,突破大要案件。继续重点查办县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案件。着重查办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以及教育、专项资金管理等领域的案件;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领导干部支持或伙同其亲友非法敛财的案件,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等。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加大对携赃款外逃公职人员的追逃力度。
    二是改进办案工作,提高办案水平。强化对查办大要案件的组织协调,继续实行常委包案制度。改进办案方法,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突破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件。要认真贯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基本要求,规范办案程序,加强案件审理,做到依纪依法办案。查办案件,既要坚决,又要稳妥;要增强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的意识。加强对全系统办案工作的协调、指导和考核。通过总结发案原因和教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三是深挖案件线索,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要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整合信访资源。要健全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初信初访工作责任制,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妥善解决群体访、重复访等问题,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三)坚持执政为民,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严重影响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要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拓宽纠风工作范围,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狠刹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不良风气,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是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看病难、行路难、负担重等问题。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全面推行收费的听证、审计、公示、督导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在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整顿医药品市场,完善医药定价机制,严肃查办价格违法案件。围绕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规范农业税费征管,农业税及其附加不准超过规定的税率上限,不准超范围、超标准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不准在规定之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严肃查处伤农、坑农行为,严格执行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继续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问题。继续加大治理公路“三乱”的力度,严格规范允许上路部门的职责权限。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继续在46个部门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的工作。
    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1)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继续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以及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等问题。(2)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规范拆迁管理行为,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3)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4)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对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执法不公、“吃拿卡要”、态度粗暴、方法简单、刁难群众等问题进行认真整治,切实解决基层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部门和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增强他们执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自觉性,不断完善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措施。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四)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继续推进制度创新。
    面对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依然易发多发的态势,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必须有效预防腐败,切实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要围绕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改革体制,完善机制,创新制度,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
    一是深化“四项改革”。要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把取消审批项目、加强审批监督、查处违规审批行为,同加强政风建设结合起来,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以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肃查处“小金库”问题、推进市县部门预算、政府性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为重点,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投资体制,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和改进对投资活动的监管。要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继续推行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推行“票决制”,逐步推行党委常委会讨论重要人事任免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在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有效机制方面有新的突破;实行领导干部辞职制度,逐步推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力度。继续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
二是落实“四项制度”,推进“三务公开”。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全面落实;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规范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推进采、管分离。严肃查处发生在这些领域的违法块规行为。深化市(地)级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县级和乡(镇)政务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深化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扩大基层民主。
  与此同时,要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完善司法监督制约机制,从制度上防止裁判不公和腐败。配合有关部门搞好金融企业的改革,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加强金融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遵循市场化规则,积极探索对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加强监管的措施。
    (五)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是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保证。要注意总结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工作经验,突破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继续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坚决做到: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资本运营、产权交易等过程中擅自决策或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得在招标采购中收受回扣;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
  二是构建管理、教育、监督有机结合的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机制。要以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为基础,完善法人洽理结构,建立企业负责人激励和约束机制,开展遵纪守法、廉洁诚信教育,建立健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厂务公开等制度。要把纪检监察工作同内部审计、职代会和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出资人监督与企业内部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等有机结合的国有企业监督体系。
    三是加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要紧紧围绕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发挥职能作用,要积极探索符合国有企业特点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抓好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和效能监察三项重点工作,特别是要严肃查处企业领导人员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等案件,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六)强化职能作用,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在严格执纪执法、确保政令畅通、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注意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行政监察法》,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法令和重大决定执行情况的监察;强化对行政执法和经济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廉政情况的监督。针对改善经济发展环境、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监察。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煤炭资源出让转让的执法监察。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加大对重特大事故的查处力度,注意发现和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做好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履行《行政许可法》赋予的法律责任。
  二是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工作落实。既要搞好查办重大案件的组织协调,又要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不正之风尤其是源头治理等重点工作方面,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工作。要在工作部署、分解任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方面主动发挥作用。要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明确组织协调的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要把加强组织协调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结合起来,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要以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宪法、法律以及党内条规,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执纪为民、依法行政的观念。要加强干部培训工作,在5年内把纪检监察干部轮训一遍,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干部轮岗交流,结合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解决和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的有关待遇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又要自觉接受监督。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始终做到秉公执法、依法办事,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爱、可敬的良好形象。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我省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