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9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深入贯彻中纪委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从严治政,强化制度、抓好源头,努力推进全省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今天的会议上田成平同志将要作重要讲话,对今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总体部署。下面,我先就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必须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党风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系政府的形象和生命。党中央、国务院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历来十分重视。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各级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得力措施,扎实有效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一)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在全面推进山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各级政府肩负着重大的责任。推进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各项工作只有得到人民群众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才能顺利推进。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政府。政府的威信来源于人民,政府的最大危险是失信于民。历史的经验告诫我们,一个不重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府,最容易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可以说,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保持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结合点,各级政府要与广大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就必须始终牢记并紧紧抓住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放松,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关系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
(二)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建设廉洁、高效、勤政、务实、法制、服务政府的必然要求。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在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各级政府必须始终高扬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旗帜。我们强调建设廉洁、高效、勤政、务实、法制、服务政府,就是要求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各级政府的自身建设中,落实到政府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中,体现在政府工作的实践中。可以说,"廉洁、高效、勤政、务实、法制、服务",是政府工作人员必须恪守的基本准则;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实现从严治政、依法执政、科学理政的基本要求。我们必须一以贯之地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做到执政为民。
(三)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特别是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风治乱和源头治理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效。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严峻。比如,有些地方和部门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以及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仍然突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等等。对此,我们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前进,继续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进一步加大力度,努力把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新阶段。
二、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今年,全省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深入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从严治政、求真务实,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重要保证。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整体推进中突出重点,努力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具体讲,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落实廉洁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四大纪律"即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八项要求":一是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二是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三是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四是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五是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六是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七是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八是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当前,特别要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意见》等4个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清车、清房和制止奢侈浪费"三项治理"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如实填报自己购占住房情况,带头纠正自己在"三清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敷衍塞责、有意瞒报、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深入开展制止奢侈浪费工作,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歪风。认真查处违规违纪甚至违法收送现金和出售、购买、赠送银行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行为。这里,我代表省政府一班人郑重表示: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当前主要是继续抓好"三项纠风治理",即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和公路"三乱"现象,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同时,要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四个突出问题":一是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要加强土地执法监察,继续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以及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等问题。二是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要规范拆迁管理行为,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违纪违法行为。三是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中侵害职工利益问题。四是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建立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切实加强政风建设,坚持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是政府工作和政风建设的大敌。我们提倡不事张扬、埋头苦干、扎实工作的良好作风,反对贪图虚名、不务实效、虚报浮夸的形式主义;提倡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的良好作风,反对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做官当老爷的官僚主义;提倡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反对沽名钓誉、急功近利、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严格控制会议和文件,切实解决"文山会海"问题。可开可不开的会一律不开,可发可不发的文一律不发。各级政府要对控制会议和文件作出硬性规定,使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为了树立良好的政风,今年要在全省广泛开展"两评"活动。一是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活动。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确定各个行业公务员的标准。通过开展评选活动,使大家争当合格的、优秀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要严肃行政工作纪律,对"不作为"和"乱作为"情节严重的公务员,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二是继续在经济管理、行政执法和公用事业等46个部门开展行风评议活动,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突出问题。坚持纠、评、建相结合,创新评议方法,形成良好机制。对获好评议的给予表彰,差的给予警示。并且探索评议结果同部门评先、部门负责人年终考核挂钩的机制
(四)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大力推进"四项改革"。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按照这一新的思路和要求,我们要在重视教育、强化监督的同时,大力推进"四项改革"。一是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继续调整和取消一批审批项目,对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加强监管;对保留或改变管理方式的项目,要制定和完善加强监督制约的措施和办法。要大力宣传、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重点抓好省直有审批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政务大厅管理中心的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擅设审批项目、变相审批、违规审批、不履行监管责任等行为,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试点范围;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扩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和"收支脱钩"试点范围,加大对"小金库"的清理和查处力度。积极探索推行职务消费货币化的途径。三是加强和改进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大力推动投资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投资体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四是以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目标,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深化和推进对县级以下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扩大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经济采购等四项制度。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认真做好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行政监督和权力制约。依法行政是现代行政的核心,是建立法制政府的必然要求。要按照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对行政立法行为、行政决策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的制约和监督,真正做到行政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这是政府系统防止腐败的关键所在。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今年,市(地)级政府和部门要全部实行政务公开,县级和乡(镇)的政务公开要进一步深化。加快政府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这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从根本上防止腐败的重要举措。公开的越多,暗箱操作就越少。要深入推进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实现党内监督的制度化和程序化。政府工作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切实加强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积极支持行政监察和审计机关的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和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高度重视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渠道对政府的监督。各级政府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重视信访举报,亲自处理重要群众来信来访。要切实重视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要通过加强各方面的监督,推进廉政建设,最大限度地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领导,求真务实,确保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首先,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切实负起第一责任。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政府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经济建设、业务工作以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有同等重要的责任,必须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改革开放、经济建设中,融入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中,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各级政府每半年要向上一级政府报告落实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各级政府组成部门每半年要向本级政府报告落实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要强化责任追究,重点追究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凡本地区、本部门发生重大经济损失和重大事故、恶性事件的,凡本地区、本部门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凡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抓不管、敷衍塞责,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其次,要坚持求真务实,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极端重要性,切中时弊,令人振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纲领性文献。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要坚决反对和纠正那种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庸碌无为的现象;坚决反对和纠正那种在抓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程序化的做法。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上,放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放到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上,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切实把今年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级政府要予以高度重视。各级监察部门对落实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负有重要责任,各级政府、各个部门都要坚决支持、密切配合他们的工作,为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监察、审计部门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切实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同志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让我们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做好政府的各项工作,为建设廉洁、高效、勤政、务实、法制、服务政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努力夺取全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胜利!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