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第3号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以改进作风、联系群众、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为主线,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和学校《实施办法》,为全面提升我校综合实力,加快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二、工作目标
将改进工作作风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相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干部绩效考核相结合,不断推进制度建设规范化、责任落实具体化、督促检查常态化,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提升工作质量,优化发展环境。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改进工作作风领导小组。
组 长:赵怀洲
副组长:丁耀武 刘国强
成 员:党志峰 任 浩 王铁梅 郎永杰
吴斗庆 王臻荣 张代平 卢宇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纪委,校纪委副书记刘国强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落实精简会务活动、精减文件简报、厉行勤俭节约等工作。
纪委、监察室负责干部工作作风的督查。
组织部负责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以及公务考察出访报批工作。
宣传部负责规范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人力资源处负责完善与绩效工资挂钩的干部考核指标体系。
教务处负责落实领导干部听课查课制度。
审计处负责各单位经费的审计。
计财处负责从严控制各单位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
各成员单位要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五、工作任务
1、落实工作责任。学校党政领导要带头落实好《实施办法》,同时对分管和联系的部门有督促和指导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落实《实施办法》的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自纠,确保职责范围内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2、加强检查通报。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实施细则,组织相关人员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抽查和督导,每半年向领导小组汇报一次所负责工作的执行情况。针对突出问题,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
3、实行考核挂钩。要将落实《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内容,与绩效工资发放挂钩;对违反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并对单位领导进行问责。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结合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目标要求,充分认识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上,统一到全面提升学校综合实力的行动上,统一到推动学校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实践上,确保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学校改革发展中不断传承和发扬光大。
2、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把作风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全力推进。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主动查找问题,正视存在问题,积极解决问题,推动作风建设扎实有效开展。
3、督导检查,及时跟进。校纪委、监察室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对全校作风建设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实施全面督查。督查可采取明察暗访、汇报交流、查阅资料、约谈等方式,将督查情况作为各部门、各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
4、统筹兼顾,务求实效。要坚持科学谋划、统筹兼顾,把改进工作作风的成效体现在日常工作中,体现在工作实绩上,以问题和矛盾的解决来衡量作风建设的效果,进而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