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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大学委员会 山西大学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2013-03-12

山大党字 2013)第5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办发[2012]30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高校工委和教育厅党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搞好调查研究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关注民生。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每学期校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不少于2次,机关各部门处级领导干部不少于3次,学院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到师生中间。
  (二)调研要明确主题,注重实效,深入了解真实情况;要深入一线,多走进学院、教室、学生宿舍,向师生了解情况;要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总结经验、指导工作;要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干部师生谈心,多解剖典型,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三)重要调研要形成反映主要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的调研报告,制定便于具体操作的解决办法,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二、精简会议活动
  (四)减少会议活动数量。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不开,可以合并的合并,减少庆典、纪念、表彰、奠基、剪彩等活动,适当增加小范围、小规模研究问题、协调解决问题的专题会,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议。
  (五)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以校党委、校行政名义召开的会议和重大活动,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各部门召开的全校性工作会议,应报办公室对口审批,需校领导参加的,须经办公室请示分管校领导同意。
  (六)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的规模。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减少参加人员。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一般全校性专项工作会议不超过半天,综合性工作会议不超过1天,重大工作会议不超过1天半。校领导在全校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般不超过1小时;会议交流发言按需从严安排,一般每次不超过5位,每位发言不超过8分钟。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提高讨论深度,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七)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节约会议开支。凡可在学校举行的会议,一律不安排在宾馆和其他经营性场所。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发放不必要的文具和会议资料,会间不安排水果、饮品等茶歇。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会议纪念品、礼品。严禁印制各种台历、挂历。不得编印各类纪念册、画册,确需编印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三、精减文件简报
  (八)减少发文数量,切实改进文风。凡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已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现行文件仍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可发电子公文的不发纸质公文。能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不以校党委、校行政名义发文。
  (九)严格规范公文报送程序。上报党委领导的公文先报党委办公室,上报行政领导的公文先报校长办公室,由办公室送呈校领导。除校党委、校行政领导同志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直接向校党委、校行政领导同志报送公文。各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切实提高运转效率,加快公文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降低运行成本,确保工作高效有序。
  (十)减少信息简报种类,提高文件信息质量。文件要“短实新”,要主题明确,尽量开门见山,要提出有针对性、有操作性的意见和要求。上级要求贯彻落实的文件,要提出具体实施意见,不简单转发或照搬照抄。学校各部门专项工作简报,应坚持少而精的原则,重点反映动态、举措、经验、问题及工作建议等,体现成果和亮点,减少一般性工作汇报。严格控制篇幅,公文一般不超过2000字,上报省委、省政府、教育部、教育厅的请示和报送领导的报告一般不超过1000字,信息不超过1000字,简报每期不超过1500字。已通过正式文件或信息资料上报的情况,不再通过简报报送。
  四、规范新闻报道
  (十一)精简会议报道。会议报道要坚持精简务实、注重效率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精简全校性会议新闻报道,减少一般性报道,增加学术类活动的报道,多反映群众关心、师生员工参加的群众性活动。
  (十二)校党委书记、校长出席的全校性会议文字稿不超过1500字,新闻照片不超过6张,广播电视台播出时间不超过3分钟;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出席的会议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新闻照片不超过3张,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2分钟;学校一般工作部署会议,只做简单报道,文字稿不超过700字。学校各类议事协调会议及其办公室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特殊情况需作报道的,须报党委宣传部批准,字数和时长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学校党代会、教代会以及全校重大专项活动等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按照会议和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执行。
  五、改进工作作风
  (十三)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全校干部要立足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勤政为民、甘于奉献。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学校作息规定,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要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工作时间不上网进行娱乐活动。中层领导干部出差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
  (十四)落实听课查课制度。除短学期外,校领导每学期听课应不少于4课时,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应不少于8课时;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课时,查课每周不少于1次。学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课时,查课每周不少于1次,其中副书记、教学副院长每周查课不少于2次;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课时,查课每周不少于1次。辅导员要坚持每周进课堂,每周查课课时数不少于班级课时总数的30%。任课教师要严肃课堂纪律,严格执行课堂教学相关规定。
  (十五)关注解决民生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联系群众、服务师生,切实解决与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问题难题。要更加关心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每年至少开展2次离休老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和伤病职工家访、探视和慰问活动。
  六、厉行勤俭节约
  (十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公务接待实行对口对等工作原则,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安排有关接待工作具体事务。对外接待要尽量减少陪同人员,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赠送礼品、礼金、各类有价证券或土特产,不得影响学院、研究所和机关部门正常的教学科研和工作秩序。各类接待用餐,除重要外事活动,一般不安排宴请,用餐以自助餐为主,注重节俭。接待用餐尽量安排在学校指定地点,严格控制餐标,中午原则上不饮酒。来客住宿安排一律按有关标准执行,省级领导住普通套间,厅局级干部住单间,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住标间。住宿不专门配发生活用品和洗漱用品,不摆放鲜花、香烟、水果和酒水饮料,不摆放高档睡衣、高档拖鞋等生活用品。来客接待用车一律按标准调配,一般不安排客人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旅游。
  (十七)控制公务考察出访。从严安排出访、考察等各类活动,严格执行报批程序。考察活动要有详细的调研提纲,从严控制出行人数和次数。严格执行出访计划审批制度,严格按规定控制出访天数和团组规模。合理安排、从紧控制学校各级领导公务出国(境)考察访问,不组织和参加缺少实质内容的一般性考察、访问、培训。出访任务完成后,要做好总结,推进项目落实,促进成果转化运用,提高因公出访的综合效益。出访、考察活动乘坐交通工具和食宿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执行,严禁超标,严禁公款旅游,从严控制差旅费报销。
  七、加强监督检查
  (十八)学校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切实负起责任,转变工作作风。学校各单位领导要严格遵照执行,对部门会议、简报、接待等工作进行全面清理,该精减的精减,该取消的取消,结合实际制定更加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措施。
  (十九)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要定期对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等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党委宣传部要定期对规范新闻报道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计财处、审计处每年要对各单位的接待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校纪委、监察室要把监督执行本实施办法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组织部要把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每年年底对学校各单位落实本办法情况向学校汇报,对违反规定者要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十)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如存在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情况,以本实施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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