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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1-05-19

山大纪监字[2011]1号

为继续深化我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治金〔2011〕2号)、山西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公示>和<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承诺>范本的通知》(晋治金办〔2011〕1号)文件精神,以及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在巩固前一阶段“小金库”治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的问题,认真组织全面复查,坚决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在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不断完善管理,强化监督,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二、时间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11年5月19日起至2011年11月底基本结束,主要分为动员部署、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和机制建设5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11年5月19日前完成)

学校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动员部署工作会议,进行思想发动、政策宣传和组织实施安排。

(二)全面复查(2011年5月20日至5月27日)

复查工作要做到全面覆盖、不走过场,复查面必须达到100%。要勇于发现问题、正视问题,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范本详见附件二)和承诺(范本详见附件三),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届时学校“小金库”治理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抽查公示情况。全面复查结束后,各单位于5月27日18:30前将《2011年“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详见附件一)、《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承诺》报送学校“小金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财处),联系人:白志勇,联系电话:7011214。

(三)督导抽查(截至2011年7月底)

督导抽查工作由省“小金库”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纪检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上级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关注教育部门、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有群众举报的单位、2009年以来自查自纠“零申报”单位和复查措施不得力走过场的单位等。

督导抽查的重点内容为近年来“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主要包括:用假发票等非法票据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

(四)整改落实(截至2011年8月底)

各单位针对全面复查和督导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管理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确保治理工作成效。

(五)机制建设(截至2011年11月底)

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彻治理工作的始终。深入分析“小金库”治理工作中的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查工作,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组织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策法规,亲自部署和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责任明确,宣传到位,复查工作覆盖全面。在本次复查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现“小金库”,均要做出书面承诺,明确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坚持政策,加大责任追究

全面复查继续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以及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规定。鼓励、支持复查,复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的原则上视同为自查自纠,适用从轻、从宽政策,但政策规定已明确属于顶风违纪的应区别情况,严肃处理。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督导抽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从重、从严处理,原则上都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201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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