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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

2020-01-15

校内各单位:

2020年元旦、春节“两节”将至,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印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纪发[2019]7号)精神和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把握新时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特点,推动纠治“四风”工作扎实开展。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发力纠治“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当做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切实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纠治“四风”的实际成效。

二、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以支部为单位,通过专题会议、节日教育等方式,紧紧围绕省纪委监委“十个严禁”即 “ 1.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烟花爆竹等情况;2.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等问题;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4.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私车公养问题;5.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6.严禁违规公款旅游特别是利用公权力免门票游玩,违规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特别是‘干部出游、企业买单’等问题;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8.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9.严禁将地方特产作为媒介和资本谋取私利问题;10. 严禁在扶贫工作中搞摘帽庆祝、拍摄专题片,摆放、品尝、收送扶贫产品等问题”认真开展宣传引导、教育提醒和自查工作,并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报送校纪委办公室。特别是在2019年各个重要节点期间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零报告”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扎实开展自查。同时,学校检查组将对各单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和纠治“四风”工作进行抽查检查。

三、请各单位于2020年2月3日前,将自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线索报校纪委邮箱jjwb@sxu.edu.cn(寒假期间只报电子版)。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7018627


校纪委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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