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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格纪律、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

2020-02-19

各分党委、党总支: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监督工作提出要求。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

通过多种形式及时组织党员干部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检验。单位领导班子要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落实联防联控各项措施。

二、严格纪律要求,落实防控责任

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认真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协调安排本单位防控工作。各单位负责人原则上不休假、不外出,随时待命;确有特殊情况的,向分管校领导和校党委组织部请示报告。

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要严守工作纪律,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按照学校要求及时报送当日信息,确保信息及时、畅通、准确。对于出现异常情况的务必第一时间上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如有瞒报、迟报、漏报,将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三、严格执纪,严肃处理违纪违法问题

校纪委将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的问题线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执法“四种形态”,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从严查处;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推动整改;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中共山西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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