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运鸿在被审查期间对自己的问题进行了反思,现摘录如下:
我是一个在党组织培养下成长起来的领导干部,生长在新社会,六十年代国家最困难的时候,党和政府用人民助学金培养我读完了中学、大学。七十年代培养我入党,八十年代作为年轻干部让我走上领导岗位锻炼,直到今日,把我培养成为一名党的高级干部。几十年来,我在“坦途中前进,顺利中上升”,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特别是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现在我深知,干事业好比爬陡坡,地位越高,责任越大,脚下的路越险峭,越是马虎松懈不得。我的失败是在这关键的时候,自己放松了,溜坡了。总而言之一句话,党组织培养、信任我,是我自己辜负了组织的期望,犯了错误。
我对错误的认识和应承担的责任
我在家庭和家属子女方面的错误也很严重。
一方面是我自身表率不好、把关不严,讲私情,导致家属、子女的“私心”膨胀,铸成大错。
近两年家中闹“鬼”,主要因为我心中有“鬼”。这个“鬼”就是我的私心杂念,就是我讲的“私情”。首先表现在我听信家属、子女的意见,在工作中设法去满足他们的要求。江东营业部、报社大楼、五州公司出事的根源就在这儿。没有这个根子,报社买楼我完全可以不用管,把住关口,万事大吉。江东营业部、五州公司我也不用如此关心,惟独这三件事,在社会上议论纷纷?很清楚,因为家属子女掺和进去了,我又有“私情”。我没有及时“制止”,没有“回避”,而是在“满足”他们,事情越来越糟,根子就在自己“把关不严”上。其次,我满足家属子女们的要求,为他们的朋友帮忙,其目的是对家属子女日后有“好处”。日后,这些朋友会用更大的力气去帮家属子女的忙,从各方面提供“实惠”。
我犯错误的思想根源和主要教训
一、最最根本的问题,是放松主观世界的改造。现在总结这条教训体会,绝不是老生常谈,而是自己实实在在、非常深刻的体会。我对自己犯错误的原因和教训,首先从“内因”上去找。我认为“内因”之一是“骄气”。这几年个人经历顺利,没有碰到什么曲折。到了宁波这个改革开放的前沿,马上又当上了“一把手”,各种思想活跃,各种赞扬、顺耳的话越来越多。所以“气盛”则“骄生”。有了“骄气”就会不虚心,不谨慎,乃至一直不相信自己会犯错误。我的“内因”之二是“私心”。也就是忘记了共产党员的根本宗旨。口头上我懂得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不能有任何的私念,可是,“私心”使自己在实际行动中“打折扣”、“掺假”、处处想“兼顾”。我的教训就是在“私心”的影响下,在工作中有时候、有些事情上,对家庭、对亲人想“变通”、想“兼顾”,结果铸成大错。
所以,我的教训最最根本的仍然是没有牢记宗旨,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
二、最最重要的制度,是执行好“民主集中制”。我这次犯错误再次体会到党内的“民主集中制”是个“法宝”,没有执行好民主集中制,是我的又一条重要教训。
对于一个“班子”,特别是对于“一把手”,健全民主集中制,正常的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一个严肃、团结、安全的工作环境,是自己少犯错误的重要保证。如果我民主集中制执行得很好,这二年,身边如有一大批干部敢于讲话,又有一大批干部及时善意提醒,可以使我少犯错误,至少会使我清醒许多。然而在宁波的后二年,自己过分轻信秘书和身边的几个人,以至民主作风不如以往。班子内部、上下之间、同志之间,不同意见听不到了,不少人不愿向我直言,使我失去监督,同时也就失去了许多提醒和发现问题的机会。
三、家属子女的教育、家庭家务的管理,千万放松不得。这次错误教训,除自身重要原因之外,我认为放松对家庭、家属子女的管理也是我一个十分重要的教训。正如中央领导指出的:“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对共产党人应该如何治家缺乏研究和思想准备,缺乏知识和经验,历史上封建官场中的封妻荫子之类的腐朽思想,农民和其他小生产者治家中的一些落后办法,在社会生活中有着广泛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们有些领导干部,自觉不自觉地接受到一些沾染。”
我一遍又一遍地学习这段讲话,对我的针对性实在太强了。这方面我的教训正是:一是我几乎不管家、不治家。可以说不会持家,也不想持家,没有营造一个好的家风,更没有一套严格的家规。这些都是我的失职失误。二是社会上种种腐朽思想和各种人物乘虚而入,对我的家庭、对我的家属、子女进行影响、腐蚀,对这些,我没有警觉,没有看为这是“害”,而是误认为这是对家属子女的“爱”,是非混淆,帮忙添“害”。三是我没有主动“回避”。早知环境如此复杂,自知自己家属子女涉世不深,我自己又管不了,不会管,早就该回避,以策安全。而我,同意他们来到身边,现在悔之晚矣!总之,放松对家庭家属管理,教训深刻。
痛定思痛,我的心情非常沉重也很内疚。承认错误、承担责任、接受教训、痛改前非,这是我几个月来反复思考应当有的态度和决心。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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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闹“鬼”皆因心有“鬼”___宁波原市委书记许运鸿的忏悔
2010-08-13